国家发改委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一、简介
火炬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负责实施的一项指导性发展计划。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炬计划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火炬计划的目的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火炬计划支持的重点领域是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等。
火炬计划项目,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计划成果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开发的具有先进水平和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及较好经济效益的高科技项目。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造就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
二、管理机构
火炬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省、单列市)级两种,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各地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评审权属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认定立项权属国家科委。国家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国家科委火炬办)是国家科委负责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申报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成果以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3.项目技术的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4.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5.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6.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四、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根据《“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六大技术领域:
1.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3.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材料、材料的先进设备、成型和加工技术及高性能产品。
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6.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五、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1.项目技术先进、自主创新程度高。
2.项目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鉴定;如没有鉴定,应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和行业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如药品、农药、化肥应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应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应有行业许可证,化工类产品应有环保检测合格证。
3.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资产负债率低。
5.火炬计划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
(二)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1.已被认定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经过一年以上实施,已成为地方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3.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达产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三)、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1.申报条件:执行过火炬计划项目,且产值或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2.支持方式:可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验收后可能有少量资金及相应政策支持。
六、申报材料
1.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
3.相关附件(如:近两年财务状况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企业或产品获奖证书等);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装订。


[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际创业中心
Email:tibi@tibi.com.cn Powered By:天津铮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3-2004 All Rights Reserved